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部署。近日,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出台《关于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衡增长的若干意见》,要求全区在做到抓好疫情防控基础上,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为更好地满足对消费需求和美好生活向往,进一步促消费、稳增长、保民生,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制定七个方面具体措施:
一、鼓励居民消费升级。举办“消费惠民月行动”,发放1500万元消费券,消费券主要在全区各类餐饮、住宿、购物企业使用。消费券通过化龙巷、中吴网等第三方网络平台网上摇号方式分批次发放,面值分为100元、50元和30元,每批次消费券有效期为10天,滚动发放至6月30日。参与消费券活动的企业,由区商务局负责牵头并提出名单,与第三方平台共同推广宣传,名单实施动态调整。
二、鼓励旅游休闲体验。发放600万元旅游券,主要用于区内3A级及以上景区门票、旅游体验项目以及美丽乡村、主题创意农园、休闲农业精品村观光体验、精品果蔬采摘等。旅游券通过趣周边、化龙巷等第三方网络平台网上摇号方式分批次发放,面值分为100元和50元,每批次消费券有效期为10天,滚动发放至6月30日。参与旅游券活动的景区点、体验、住宿企业和项目,由教育局牵头并提出名单,参与旅游券活动的美丽乡村、主题创意农园、休闲农业精品村和果蔬采摘园,由农业农村局牵头并提出名单,与第三方平台共同推广宣传,名单实施动态调整。
鼓励旅游企业举办促消费推广让利活动,支持旅游景区开展促销吸引游客消费,按照5A级景区5元/人次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3A级收费景区3元/人次给与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鼓励区内旅行社开展“新北二日游”活动,入住新北区且游玩1家以上区内收费景区,累计组织游客200人(含200人)以上的,由教育局考核认定后,给予100元/人补助,单个旅行社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加强宣传推广力度。鼓励趣周边、化龙巷、中吴网等第三方旅游消费平台做大做强,积极利用新媒体和新平台开展各类营销宣传活动,对吸引消费、促进旅游贡献巨大的,活动期间消费券、旅游券结算超80%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推广补助。
四、支持云上消费模式。鼓励传统企业、新经济企业利用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发展“消费云街区”新业态,支持云卖货、云选购、云参观等新方式,活动期内网络销售入库税收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积极保障云消费、电子商务活动物流服务,快递企业销售结算额超5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关心抗疫一线英雄。致敬最美逆行者,对全国医务工作者,全区3A级以上景区2020年度免费畅游。对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被表彰为区防疫先进个人以及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个人和集体,被市、区委组织部通报表扬的“龙城先锋”和“一线战疫先锋”,在全区3A级以上景区2020年度免费畅游基础上,再定向发放一定金额的消费券。
六、落实惠企政策措施。加大对国家、省、市各类贷款、扶持政策、补助资金的争取力度,帮助消费企业纳入政策扶持范围,争取更多有效资源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加快区内各类政策兑现进度,提前准备、简化程序、尽快下达,确保各级、各类政策落实到位。
七、强化放心消费体系。推进放心消费建设,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创建和开展放心消费品牌宣传,加强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建立绿色维权通道。对消费类企业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出现的失信行为,开通在线办、即时办服务渠道,采取便利信用修复流程,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完成上报复审,助力企业尽快重塑信用、消除影响,规避失信风险。
凡享受本政策意见的企业以及参与消费券、旅游券活动的企业,必须在高新区注册纳税,严格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本政策意见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