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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发布时间:2019-10-21    来源:常州高新区管委会

  为切实保证区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区级政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开委〔2019〕33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区经发局、区市场监管局和区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区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新经企〔2019〕27号)。

  该办法对资金申报、拨付、验收等重要环节进行了重点明确:

  一是明确了扶持范围和分配方式。除了继续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加大投入、实施品牌战略等以外,重点鼓励企业在做精做特打造单项冠军、加速军民融合等重点领域下足功夫,在工业互联网、绿色制造等新兴领域先行先试。

  二是明确了各部门的管理职责。建立财政与经发、市场监督管理等业务主管部门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区经发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发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组织专项资金申报、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等。区财政局做好专项资金预算编制、项目申报、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各个环节管理工作。

  三是明确了绩效监督与责任追究。区业务主管部门将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跟踪和绩效自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落实绩效管理整改意见。区财政部门将组织有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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