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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推进企业股改上市“龙腾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常州市推进企业股改上市“龙腾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常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常州市推进企业股改上市“龙腾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积极抢抓全面注册制、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机遇,加速推动资本市场“常州板块”扩容提质,根据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上市企业倍增目标,制定《常州市推进企业股改上市工作“龙腾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一、总体要求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战略部署,准确把握当前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导向趋势,抢抓全面注册制机遇。积极践行“上市是最好的转型升级、最好的招商引资、最好的总部经济、最好的品牌宣传”工作理念,持续优化全市股改上市生态体系,按照“培育一批、股改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模式,梯次推进企业股改上市,大力推动上市公司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和资本运作能力,加速培育超万亿的资本市场新能源常州板块,为“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和“新能源之都”建设导入更多创新要素和金融动能。

  二、工作目标

  1.在推进上市上取得新突破。坚持用好境内外资本市场,全力提升全市上市公司数量规模,力争到2025年全市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150家左右。

  2.在培育后备上取得新突破。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创新企业积极培育壮大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年均新增“双百行动计划”上市后备企业60家以上,到2025年末累计入库超600家,其中股改企业累计超300家。

  3.在市值规模上取得新突破。推动上市公司抢抓全面注册制机遇,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力争三年内新增上市公司首发、再融资总额1500亿元。力争到2025年末上市公司总市值突破2万亿元。

  4.在关键领域上取得新突破。聚焦“新能源之都”建设,打造能级更高的资本市场“新能源板块”,力争2025年新能源领域上市公司总市值超过1万亿元。聚焦专精特新股改提速,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股份有限公司占比超过80%,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规范股改数量150家以上。

  5.在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加强组织化程度,发挥我市企业上市议事协调机制的统领作用、切实增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和督办推动功能。加强专业化程度,充分发挥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常州服务基地、路演中心等平台功能。加强信息化程度,优化“龙城上市通”系统,打造更强信息支撑的服务体系。

  三、主要工作

  着力实施上市梯队扩容、规范股改强基、企业培育提优、上市后备协作、高层次人才引培、基金生态优化、板块上市能级提升、品牌服务创优、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等九个行动,促进金融、科技、人才、企业、产业深度融合、良性循环,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集聚发展要素、促进科技创新等作用,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步伐,打造更具影响力的资本市场“常州板块”。

  (一)上市梯队扩容行动。深入实施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双百行动计划”“科创苗圃计划”,面向细分行业龙头、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创新人才等重点企业,分层分类强化培育。发挥区域股权市场塔基作用,引导早期项目、创业企业规范公司治理,积极在江苏股交中心“专精特新板”等市场挂牌成长。对市场容量小但技术(产品)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细分领域企业,纳入“科创苗圃”企业库重点培育。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借助直联审核机制等快速通道登陆北交所,新三板挂牌企业总数达200家,其中创新层50家以上。根据沪深北证券交易所板块定位,挖掘培育科创板后备企业50家以上,主板、创业板后备各150家以上,北交所后备250家以上。

  (二)规范股改强基行动。各辖市区、开发区、镇(街道)要强力推进企业规范股改,将土地、能耗、排放等要素资源向股改企业倾斜,推动企业突破发展要素制约,为企业上市打牢基础。各级各部门要全力协调解决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的历史沿革、主体资格、安全生产、规划建设、金融信贷、税收筹划、网络侵害等方面问题,依托“龙城上市通”开辟绿色通道,限时办结合规证明事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强化指导,对企业股改中涉及的资产重组、税收成本、权证办理等方面问题,探索审核材料“容缺后补”机制。

  (三)企业培育提优行动。按照“创新人才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上市公司”的培育路径,用好用足用优各类政策,全力扶持上市后备企业发展。市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新能源之都建设等政策奖励优先支持直达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市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社、商务、市监、金融、公积金等部门助企政策措施快享直达上市后备企业。落实落细国家和省级惠企政策,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政策资金、申报优质产业项目。深化数智赋能,推动上市后备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鼓励上市后备企业申报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常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要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服务。优化金融支持,加大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和创新金融服务的支持力度。

  (四)上市后备协同行动。聚焦我市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型医疗器械等基础雄厚、集聚度高的产业,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后备企业之间的产业发展协同和资本项目合作。鼓励上市(后备)企业新产品协同开发、新技术协同验证、供应链协同保障,通过上市、并购重组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定期举办“产业+资本”协作论坛、峰会,提升产业链关键环节协同水平和竞争优势。依托行业协会,探索上市(后备)企业供需对接路径,倡导就近配套、就地协作模式,推动企业更好拓展市场空间和应用场景。

  (五)高层次人才引培行动。聚焦上市后备企业,依托“龙城英才计划”,实现以项目聚人才、以人才带项目的良性互动。根据企业所处行业、上市阶段、创新水平,分层分类引进战略科学家队伍、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卓越工程师和大工匠。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资本市场导向,推动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组织关键核心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加速科研项目、创新技术的商业验证和成果转化,提升上市后备企业技术水平。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上市后备企业高层次人才纳入子女入学、医疗保健、住房保障等政策优享范围。持续扩大“青春留常”品牌效应,发挥住房公积金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住房信贷优惠政策,提升青年人才吸引力,激发上市后备企业发展后劲和内生活力。整合证券中介机构、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专业力量,培育一批专业化、品牌化的本地资本市场服务团队。

  (六)基金生态优化行动。高水平建设龙城金谷基金集聚区,围绕优势产业链丰富创新资本链,构建全生命周期基金投资体系。支持头部基金、垂直赛道知名机构、产业资本和国有资本全方位赋能企业,推动上市公司、龙头企业围绕产业链设立投资基金,加快推广QFLP外资基金试点,为上市后备企业引入更多的创新资本、耐心资本。构建“基金+园区+产业”协同发展新模式,深化打造“点实成金”投融资路演品牌,助力优质企业落地生根、裂变发展,力争每年推动企业引入股权投资超200亿元。

  (七)板块上市能级提升行动。各辖市、区要积极抢抓全面注册制机遇,加速培育后备企业梯队,提升资本市场发展能级。扩大上市后备基数,夯实规范股改基础,实现上市后备企业设立股份公司乡镇(街道)全覆盖;推动企业主动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迅速扩容上市公司队伍,实现上市公司乡镇全覆盖;支持行业龙头、独角兽等高估值企业上市发展,实现百亿市值上市公司省级以上开发区全覆盖。大力培育区域股改上市文化,鼓励遥观镇、礼嘉镇、龙虎塘街道等地打造“上市公司集聚区”,支持武进、新北等地争创省级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八)品牌服务创优行动。打造“党建引领资本赋能”上市服务品牌,构建更加完善的培训体系,分级分层开展企业股改上市专题培训。常态化开展“走进证券交易所”活动,促进企业及时掌握证监会、交易所最新政策动态和审核要点。开展“龙城资本”系列投资者交流活动,依托国内头部券商、行业龙头企业、顶级研究机构等资源传播常州资本市场价值内涵,稳步推升市值规模。推进资本市场专业服务落地,积极引入头部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在常开设分支机构。

  (九)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行动。各辖市、区要加大对上市公司的支持力度,持续推动上市公司聚焦主业实施再融资、新项目,锻造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带动力,稳步推升上市公司市值规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规范治理能力和信息披露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属地黏性,全力留住本土上市公司优质项目、人才、税源,着力引进外地上市公司来常兴业;做好上市公司风险防控工作,及时妥善处置上市公司相关风险。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发挥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机制作用,强化顶层设计和协调推进,细化制定企业股改上市任务计划。落实辖市区主体责任,组建重点企业服务专班,构建高效工作网络。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形成覆盖市、区、乡镇街道及开发园区的三级工作体系。

  2.优化服务环境。建好“龙城上市通”后备企业培育系统,做好上市后备企业信息化服务工作。持续深化市政府与沪深北证券交易所战略合作,在推进企业上市、融资发展、日常监管、风险防范等方面不断丰富战略合作内涵。建立落实我市与证监会系统双向挂职交流机制,持续对接资本市场专业资源。

  3.强化政策支持。发挥好企业股改上市扶持政策的引导作用,提升政策覆盖面、突出过程精准度、增强工作针对性。《关于加快推进企业股改上市加速有效创新资本形成的若干政策意见》(常政发〔2020〕37号)有效期延长到2025年12月31日。鼓励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根据市级政策精神自主优化相关配套政策。

  4.优化考核激励。构建各部门深度参与、市区协同联动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推动企业上市的工作职责和考核目标,将企业股改上市工作纳入全市综合考核,并运用好考核结果。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各地股改上市工作进展情况,并牵头优化完善全市企业股改上市工作考核、激励和督查机制。

上一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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