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出实招促执纪执法能力提升
发布时间:2024-03-11 来源: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近年来,为提升基层执纪执法水平,新北区纪委监委在执纪执法权力运行、案件质量评查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并形成了常态化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创新性落实“乡案县审”制度。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健全全区案件审理审核把关体系的工作方案》,要求由案件审理室对各镇(街道)纪(工)委、各国有企业纪委查办的案件进行直接审理,同时加强对派驻机构查办案件的审核把关。案件审理室充分发挥“站在后端看前端,站在审理看全局”的作用,让各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工)委派员全程参与到案件审理工作中,通过多轮“传帮带”,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本领,系统提升审查调查质效。
二是不定期实施业务考试制度。区纪委监委就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办案技巧、文书撰写等常规执纪执法业务知识,不定期组织“纪法小考场”测试。促进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优化业务知识结构,调动学习纪法知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觉性,推动其查漏补缺、磨炼技能、补充短板,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从而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干的目的。
三是常态化践行案件评查制度。区纪委监委在每季度对上一季度结案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的基础上,定期对常见易错的程序手续、管理文书等问题进行专项评查,不断丰富评查形式和内容,达到以查促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在案件移送审理过程中,严格对照《江苏省纪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相应的案件进行打分,对明显存在问题的案卷,及时向主办部门负责人进行反馈,将案件质量压力向前传导,促进形成案件质量共同体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