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首创!“消费公益金”正式运行
发布时间:2021-11-26 来源:常州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为确保公益诉讼赔偿金公平、公正、公开地分配,最大限度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1月23日,江苏经济报刊登一则公告——《关于罗某莲、刘某凤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公益诉讼赔偿金申请的公告》,这意味着新北区“消费公益金”正式启动运行。
2019年,新北区消费者协会大胆尝试,勇于创新,联合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在充分沟通和依法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常州市新北区消费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专项资金,此举尚属全市首创。
消费公益金,专款专用,专门用于维护新北区消费者公共权益和消费者损害赔付,现该账户已根据法院判决收缴公益赔偿资金48.48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