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次!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赋予省级权限
发布时间:2021-09-24 来源:常州市高新区商务局
近日,省政府印发有关《决定》赋予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二批30项省级管理事项,赋予54个开发区(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14项省级管理事项,这是江苏首次将省级权限赋予开发区。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功入选!
为增强自贸试验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江苏今年5月确定一批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简称联创区),并推动联创区与自贸试验区联动改革、联动创新、联动发展,实现政策联动、功能互补、优势叠加,共同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支持联创区发展的措施包括参照自贸试验区赋权内容和方式,结合联创区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将省级管理事项有序下放至联创区。
此次赋予联创区、自贸试验区的44项省级管理事项,一共涉及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19个省级部门,服务对象都是市场主体。
常州国家高新区是1992年国务院批准的首批52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目前已形成以智慧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及汽车核心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医药及医疗器械,现代服务业为代表的“两特三新一现代”产业体系,以占常州11.6%的土地、14.7%的人口,创造了全市20.9%的经济总量、21.5%的财政收入、27.7%的到账外资和36.0%的进出口总额,集聚了全市1/3的外资企业和1/3的高新技术企业,综合实力已跻身江苏省国家级高新区前3强、全国第23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