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在全市率先对基层财政运行开展绩效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22 来源:常州市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
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是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的重要内容,将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有利于提高收入质量,优化支出结构,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为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财政局积极探索,率先“破冰”,于2020年6月—12月开展全市首个镇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此次试点旨在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模式,提高基层政府财政运行的效率性和效益性。
评价选取原新桥镇人民政府作为试点单位,联合第三方机构常州金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对原新桥镇2019年财政运行情况的综合绩效评价。通过前期的调研分析,结合原新桥镇政府工作目标和实际情况,围绕财政管理、运行绩效、综合效果等方面共设置了12项二级指标22项三级指标,将政府履职情况细化分解成可量化衡量的评价指标。
评价主要采取现场座谈、询问查证、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综合评价反映原新桥镇2019年度财政运行绩效情况,引导基层政府树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
下一步,新北区将进一步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对实施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镇街全面实施综合绩效评价,并按照“以评促管,以评促改,管评结合”的原则,及时督促镇街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真正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起来。